2012-10-05 01:23
中國時報
【傅建中】
美國政府選在駐美代表袁健生離任前夕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,可說是送給袁健生最大的惜別禮物。事實上,國務院一些高級官員日前為袁舉行歡送酒會時,已當面把這個好消息先告訴了他,算是對他駐節華府四年功績的肯定。
在袁健生之前,丁懋時擔任駐美代表時,卸任之前,也享受過類似的禮遇,那是一九九四年九月七日柯林頓政府完成對台政策檢討,批准台灣駐美機構改名為「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代表處」(英文簡稱TECRO,從前的名稱是「北美事務協調會駐美國代表處」,英文簡稱CCNAA),准許台灣高官如總統、行政院長等以過境方式訪問美國。美政府正式宣布上項決定前,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羅德在九月七日的早上先向丁懋時作了簡報,兩周後丁代表離任返國出任國安會祕書長。
半個多世紀前,台灣仍處於戒嚴時期,出入境非常困難,而且手續繁複,想到美國觀光旅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,於是有意來美國的人,多巧立名目以出國應聘或考察的名義達到來美、甚至變相移民的目的,因為造假的情事太多,美國大使館的簽證審核自是從嚴,遭到拒簽的例子比比皆是;一般人拿不到簽證,尚可忍受或者再試,假如是留學生,那就茲事體大了,輕則因無法出國留學而心灰意冷,消極頹唐,重則鬱鬱以終,有一位年輕人因此英年早逝,死前託付一位好友務必在他死後把骨灰帶去美國,撒在舊金山的海灣內,以完成他生前無法去美國的心願,此事現在聽來難以置信,但當年是確有其事的悲劇。
以前留學美國最難取得簽證的是隻身在台灣的外省人,因為他們在台無家無業,出去之後,十之八九是不會再回台灣的,美國大使館的領事就會斷定你有移民傾向而拒發簽證,不少這類外省人的留美夢因此破滅。領事簽證官有所謂自由裁量權(discretionary power),一旦拒簽,即使是館長大使也無權迫使他收回成命。當然也有少數例外,我中學的一位老師韓石秋先生,抗戰時和台北美國大使館的代辦恆安石(Arthur Hummel, Jr.)一起在山東打過游擊,共過生死,韓先生友人的一位女兒想留學美國沒能拿到簽證,其父母為之苦惱不已,事聞於韓老師,主動寫了封信給恆安石,居然再去試時就取得了簽證。
一九八二年《中國時報》在美國創辦《美洲中時》,須從台北調派一些人員支援,向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申請美移民法下的跨國公司人員(intra-company transferee)的L-1簽證,備受刁難,遲遲無法獲得簽證,後來我奉余紀忠董事長之命,寫信給那時的台北AIT處長李潔明抱怨,並請他設法幫忙,李潔明回信給我,說已指示領務組長盡量協助,沒多久申請來美辦報的台北同仁就獲得了簽證,AIT領務組長事後還寫信給我,表示他並非刁難,而是我們誤會了,言詞之間,表現得頗為前倨後恭,可見官大一級還真能壓死人,中外皆然。
六十年代初台北美國大使館有兩位領事簽證官,一胖一瘦,據說胖子較為嚴厲,申請簽證者都怕由他面試;我到華府後認識了胖子,此人名叫華理伯(Dick Hart),在國務院中華民國科工作,我發現他人滿隨和的,告訴我不少有關簽證的故事,他說有一次一位申請留學簽證的學生由他面試,他叼著菸斗,英文說得又快,學生聽他的話自是吃力,想不到這個學生竟然敢對華理伯說,如果你把菸斗拿掉,我會比較容易聽清楚你的話,華理伯聽後,二話不說,立即發下簽證。華理伯的理由是,能有guts(膽量)叫我把菸斗拿下,必是不錯的學生,所以我毫不猶豫的給了他簽證。
美國大使館也有一位領事利用職權對申請簽證的女留學生予取予求,特別是有姿色的女孩子,這些可憐的女學生為了要來美國,不惜獻身,真是令人痛心。國務院官員們風聞此人的劣行,但苦於無人揭發,只好讓他逍遙法外。我在沈劍虹大使的府上見過此人,只記得他的名字叫保羅,和我交談時,居然大言不慚的說他幫了許多台灣的中國學生赴美留學,我當時真想問他:你到底姦汙了多少台灣女學生?這真是一位醜惡的美國人,我希望有朝一日受害人會挺身揭發保羅的無恥行為。
華府看天下-美事!從拒簽到免簽
Moderator: cah
華府看天下-美事!從拒簽到免簽
You do not have the required permissions to view the files attached to this post.